民国案中案:高官贪腐卖官,20多个县长贿银即任,杀身之祸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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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2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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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有一个“部级” 高官大案,高官出售县长职位二十多个,获贿银五万多,此案,案中有案,精彩曲折,雾里看花。从审理判决到执行枪决,不足24小时,办理之迅速从当时到今天,恐怕都是前所未有的。 由于此案涉嫌贪渎之人的职位之高, 办案速度之快 ,涉及关系之广,存在的疑点之多,轰动全国。该案案中当事人其死因,表面上是杀贪官,而实质上,幕后牵扯到另一大案。

平政院根据肃政厅都肃政使夏寿康的调查写的呈报

民国三年,民国政府在北京设置了肃政厅,执行行政监察与检察任务,其职能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监察局和检察院两个机构的职能。设都肃政史一人,由总统直接任命;肃政史十六人,由各部、院总长、院长密荐,由总统任命。

6月2日,肃政厅都肃政使夏寿康正在办公室看文件,突然有人敲门。夏寿康开门一看,是新上任的房山县县长边金声。边金声与夏寿康是熟人,夏寿康见老朋友来访,情绪低落的样子,热情地给他倒了一杯水。凭夏寿康对边金声的了解,边金声今天来衙门找自己,肯定不是专门来看朋友的,一定还有什么事?

果然,边金声与夏寿康寒暄了几句之后,就进入了正题。边金声说:“老夏,有个事情,不知你知道不知道?”

夏寿康笑笑说,你不说是什么事,我怎么回答你?有啥事尽管说?边金声道,王治馨就任京兆府尹后,拿县长职位当商品来卖,要想继续任县长,得给他送钱,要想新任县长更要给他送钱。这事你知不知道?

民国初年,民国虽然参照西方的制度运转了起来,但政府官衙尚未完全理顺,一些机构大多在前朝的基础上加以改变,京兆府是在原清朝的顺天府的基础上改名的,其职能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北京市政府,管辖京畿地区及24个县。京兆府尹就是京兆府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北京市长,位高权重。

王治馨上任后,无恶不作,任用一群地痞为心腹,在外招人买缺买差,从中染指。外间遍传他在这一任内至少得赃款七八万元。1914年2月27日赵秉钧死后,袁世凯便以其声名恶劣,将王治馨停职,任为汉军副都统一职。但王治馨仍然暗中操控京兆府。

夏寿康一听边金声的话,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这么说你这个房山县长,难道也是送礼来的吗?”岂料,边金声一声苦笑,说,算你说对了!我这县长还真是送了礼来的,敢不送吗?人家都放出话来了?不送礼别想在我的地盘上做官。我没那么多的钱,先送了两千,容后再补交三千,可人家等不得,就派人到县衙坐等剩下的三千。说是房山县长的五千必须要给足额才行。”

夏寿康又问,“京兆府管24县,难道每个县长都送?”边金声道:“当然,每个县长都要送,小县至少3000,大县要送6000。”

夏寿康闻言大惊,忙问道:“你说说具体情况?都民国了,这个王治馨竟然敢这样明目张胆的索贿,我这个都肃政史就要查他!”

肃政厅都肃政使夏寿康写的调查材料

边金声接着将王治馨贪渎受贿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原来,王治馨贪得无厌,他在任京兆府尹时,管着24县,竟索要了23县的县长的礼金。只有一个县,因为他的后台比王治馨大。王治馨没办法搞定,但王治馨也处处给他小鞋穿。

夏寿康问明缘由后,义愤填膺,说,“我是都肃政史,有权直接向大总统弹劾他。他太嚣张了。我就不相信,政府会允许他如此胡作非为。”

夏寿康,浙江钱塘县人,1907年被派赴日本考察政治。1909年,湖北成立咨议局,当选为议长,曾上书请疏浚江河。辛亥武昌首义后,任湖北军政府政事部副部长,后调任都督府参议。1912年3月任《强国公报》编辑 ;6月任湖北内务司司长;10月,改任湖北民政厅长。次年9月调任中华民国国务院铨叙局局长。1914年5月,任肃政厅都肃政使。

夏寿康送走金声交后,立即着手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暗查,确信边金声所言无虚。夏寿康暗查发现:岳魁贿银6000,买了昌平县长;载厚贿银5000,买了武清县县长,刘其勋贿银5500,买了固安县县长,郭容光为求免调考,贿银4000,买了大成县县长;朱正元贿银6000。获得大兴县县长......24个县,竟然有23个县的县长,都被王治馨给卖了,所受贿银全部归己。

于是,夏寿康坐不住了。因王治馨位高权重,肃政厅不能直接抓捕,需要请示民国大总统,于是,连夜奋笔疾书,向袁世凯进呈弹劾北京京兆尹王治馨贪渎受贿的报告,

王治馨能坐到如此高位,可不是一般官吏能做到的。他是山东莱阳县人,是袁世凯北洋系的老部下,其早年还做过袁世凯家的账房先生,在袁世凯担任山东巡抚时,协助其镇压义和团运动,受到袁的重用,先后保举知州、道员。

时任国务总理的赵秉钧

王治馨很圆滑,后又攀附上袁的亲信赵秉钧。赵秉钧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创始人。1901年,按《辛丑条约》规定,天津城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正在训练新军的袁世凯命令赵秉钧挑出三千名新军,在经过三个月的短期警察培训之后开进天津城。王治馨协助赵秉钧成立了天津巡警总局,负责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等事务,开创清末地方警察机构的先河。王治馨因攀附赵秉钧,随后又担任过京畿、奉天和东三省的警界高官和巡警总办。

民国后,已在警界混了十余年的王治馨,先任北京外城警察总监,随即,又升任京兆府尹,管辖北京地区和附近24个县,在京城可是个大人物。

那时候,京官普遍受贿,他们认为,官做大了,不能直接取诸民众,取诸地方和下级官员是理所当然的。王治馨本是来贪婪成性,上任后居然收取了23个县官贿金,每人孝敬几千,其赃款达五万以上。其中一个县官之所以例外是因为后台太硬,王治馨也毫无办法。王治馨在这样短时间内收受如此巨大赃款,即使在前清亦是鲜有所闻。但他自认为有强大的警务司法背景,又是袁世凯大总统的北洋系元老、民国总理赵秉钧的亲信,王治馨认为贪腐之罪,没人敢给他定罪。

对于王治馨的这种恶劣的贪渎行径,当时的民国政府并非没有相关惩罚措施 , 因为贪腐行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和惩治。 民国成立初年 ,袁世凯同意遵守临时约法而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但是约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在当时的中国尚属首次运行,很多相关的配套设施并未完善。因此,袁世凯在成为第一任大总统之后,恢复了一些前朝时期的旧制度。

为了维护政府正常运行,树立自身权威,袁世凯制定 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 》,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 ,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在此基础上,袁世凯设立了类似于专制时期御史制度的肃政厅,并直接隶属于大总统 。 这个机构一方面听命于袁世凯,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实实在在地查处了很多官员的贪渎受贿的案件,对当时的吏治澄清有一定的作用。

夏寿康的弹劾王治馨的报告直达大总统府后,总统府回函立即抓捕,由平政院和肃政厅联合办理,秘密抓捕王治馨。

民国初年,行政法院叫平政院。由于王治馨在当时的警察系统有很深的背景,和很广泛的关系,怕走漏风声,加之王治馨毕曾是北京地方最高首长,平政院和肃政厅商议,请示由步军统领(掌管京师守卫巡警的长官)江朝宗对王治馨实施秘密抓捕,交由平政院审理。

晚上七点过,北京的天色已经麻麻黑,城市的灯火渐渐亮起,江朝宗带着十多个人,去密捕王治馨。汽车刚来到王宅大门口,便看见王治馨带着两个家丁从王家大院出门,看样子也是要外出。江朝宗立即带人迎了上去,王治馨也看见了江朝宗带着十几个过来,知道事情有些不妙,

此前,王治馨知道夏寿康在暗查他,他毕竟在警察系统干了那么多年,因而,王治馨闻其恶行败露,迅速将有关证据毁灭殆尽,还指使人将举报者房山县长边金声的脚筋挑断,使边金声从此走路都要用一根拐杖履职。王治馨自认为,善后处理得好,抓不把柄。因此,他丝毫不惧江朝宗,王治馨停下身来。傲慢地看着江朝宗,对江朝宗满不在乎地问道:“老江,你带这么多人来,想干啥?”

江朝宗一看王治馨傲慢无礼的神情,很是反感,于是连客套话都不想说了,便直截了当地说:“我奉命带你到平政院。”

王治馨哈哈一笑说道,“就你们,还带我去平政院?” 江朝宗道:“你贪赃枉法,我奉命拿你。”

王治馨一副毫不在乎地样子说:“我知道肃政厅在搞我。你也跟着瞎起哄?但你也要知道,这里不是你的步兵衙门。这里是京城,是我的地盘。”

江朝宗没搭理他,而是对带来十多个人说,“拿下!带走!”

王治馨见江朝宗真要动手,于是,大喊一声:“来人!给我拿下!”。话音刚落,他忽然想起这里不是他的官衙,身边只有两个家丁。

江朝宗的手下,将王治馨立即拿下,塞入汽车。车上,王治馨问江朝宗:“老江,做官嘛,要给自己多留条后路,你这样完全不按官场潜规则做事,你将来肯定不会有好结果。”

江朝宗道:“老王,都这时候了,你还是考虑一下你自己吧。”

哪知,王治馨又说道:“民国这么多官员,哪个不拿点好处,他江朝宗和他夏寿康抓得过来吗?

江朝宗回答说:“抓不过来!”随即,又补了一句,抓不过来但也要抓。

王治馨面带微笑地说:“我看,过两天你又得放了我。到那个时候,你老江可别犯在我手上?我的手也痒得很。”

王治馨敢这样对江朝宗说话,的确有他的底气。起初由于王治馨将有关证据已毁灭殆尽,其罪缺乏物证,肃政厅也无法定案。后来肃政厅再查,从王治馨委托一家商号的代办税款中露出端倪,最终获得物证。

在王治馨被逮捕之后,无数人为之求情,江苏督军张勋、袁世凯的幕僚阮忠枢等二十多位高官当面恳请袁世凯饶恕王治馨 ,京城警察系统高官也联名上呈文请求袁世凯 “念旧部之谊 ,贷其一死”。

但是,袁世凯这次却令人意外,处理王治馨的态度异常坚决。他对总统府的人宣布:“乞恩之呈,概不批答。乞恩之人,概不接见”。

6月27日,平政院王治馨案审理完结,袁世凯下令,解去王治馨副都统职务,交步军统领江朝宗看管,江朝宗遂将王治馨和他的秘书潘毓桂二人先行拘押于宛平县署之内,听候大总统对平政院死刑报告的最后签字。

平政院关于王治馨案的裁决书

据当时新闻报纸报道:平政院审讯后,“王治馨仍恃金钱之力,派人各处运动要人,希图脱罪。”袁世凯笑道:“王治馨乃小站旧吏,予必有以处置。

当平政院执行死刑的文书呈到袁世凯面前时,在袁家的客厅还有为王治馨求情之人,其中就包括赵秉钧的夫人,袁世凯在批准死刑之后命令总检察厅长罗文干会同步军统领江朝宗监视行刑,处理完之后才告诉求情者,执行书已经发出,王治馨案无法挽回。

当时出版的刊物报道本案为案中案

袁世凯为什么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决王治馨? 不能否认,当然有澄清吏治、杜绝贪腐的原因。民国初年,吏治废弛,贪污渎职行为横行, 袁世凯要求其大力整治官制。所以制定《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其本意是防止全国大小官吏贪赃枉法,在反贪腐方面,袁世凯的确非常重视。其实,袁世凯本人也并不贪,仅举一例:1884年,朝鲜发生甲申政变袁世凯领兵杀进朝鲜王宫,诛杀叛党,一举粉碎政变。然而,以吴兆有为首的清军老将联名上奏控告袁世凯在朝鲜平叛中,有严重的经济问题。称:开战之前,袁世凯拿600两黄金,鼓舞新军士气。质疑袁世凯从中渔利。于是,朝廷派员调查,结果证明:袁世凯没有中饱私囊一分一厘,朝廷为此大加奖赏袁世凯。

其实,袁世凯对贪赃枉法的官吏,他都厌恶。就是这个王治馨在东三省办理公务时,被人举报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袁世凯一怒之下,非要斩首王治馨不可,后经赵秉钧等人说情,王治馨才免于一死。对其他赃官,袁世凯照样加以严处。如同年9月17日,他就下令将枉法得赃二千五百元的霸县县长刘鼎锡执行枪毙。1915年2月8日,他签字将索要赃款的广东陆军步兵第二团团长苏汝森执行死刑。同年4月9日,下令缉拿贪官陕西前任财政司长张益谦;批令通缉被控贪赃的湖南常宁县县长刘锡珍。袁世凯直管的肃政厅查办了400多个大案。

王治馨之所以成为民国初年首个被枪毙的高官,只是因为他自认为在军警界颇有势力,又有强大的后台赵秉钧庇护,肆意妄为,声名恶劣,在众目睽睽的北京,影响极大,平政院根据《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作出对王治馨死刑的判决,袁世凯签字下令立即枪毙王治馨。

枪决王治馨

当时,民国初创,袁世凯作为民国大总统,当然希望民国官吏廉洁。袁世凯认为,立法不重不严,不足以激浊扬清,贪腐之风不能禁止。条例是根据民国初年的实际状况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廓清吏治,规定刑律是希望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设立死罪是为了教惩戒后来者。由此可见,其主观愿望是想使吏治廉洁,减少贪腐。这一举动自然使京城内外官吏无不悚然。

事后,袁世凯在对百官训话,要求切勿贪赃枉法,他说:“顾念京外官吏如王治馨其人,未敢信为必无,毖后惩前,不可不引为大戒。”

袁世凯也曾对官吏们说: “王某乃素为赵智庵 (赵秉钧 )赏识之人,且相知二十余年,不忍见其有此结局,惟案情重大,不得不以公义而灭私情。 ”可见,王治馨案也是袁世凯力图整饬吏治而打出的反腐重拳。

袁世凯速杀王治馨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这个原因就是王治馨在宋教仁遇刺案中的言论,惹下了杀身大祸。也就是说,王治馨贪腐,袁世凯要重处重罚,以清吏治,但仍可能留会他一条命;但王治馨在“民国第一大案”宋教仁遇刺案中的表态和言论,导致袁世凯必然杀他。这就形成了一明一暗两个关联案件的“案中案”。

与大总统袁世凯和国务总理赵秉钧关系密切的洪述祖

1913年3月,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的袁世凯发来急电,邀宋教仁“即日赴京,商决要政”。 20日夜晚,宋教仁由上海启程去北京,被杀手武士英刺杀于上海火车站。警方调查发现,策划人是青帮大佬应桂馨,而幕后的策划联系人则是内务部官员洪述祖。而内务部长正是国务总理赵秉钧所兼任;洪述祖本人又与袁世凯有直接联络的关系,虽然这个谋杀案的主谋是应桂馨和洪述祖的嫌疑很大,但当时舆论纷纷质疑真正后台为大总统袁世凯和国务总理赵秉钧。指斥袁世凯、赵秉钧为幕后元凶。袁世凯自然加以撇清,在真假莫辨之际,王治馨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不合时宜”的谈话。导致袁世凯必杀王治馨。

当时的报纸指斥袁世凯、赵秉钧可能是幕后元凶

宋教仁被刺案发生后,当时的国会要求洪述祖、赵秉钧两人来上海澄清事实,称这样才能水落石出,洞悉真实案情。但当检察厅特发传票,令洪、赵两人来上海质审。可是洪述祖已逃到青岛,而一国总理赵秉钧,却拒绝前往对质。赵秉均以自己身为国务总理的身份不便前往,就指派王治罄到国会去代为解释。没想到王治馨在国会的发言。惹下了杀身大祸。

王治馨在议会上的发言

王治馨对国会议员称,赵秉钧和宋教仁之间关系颇为密切。宋教仁被刺之后,从嫌犯应桂馨那里搜出的证据牵涉到内务秘书洪述祖,应桂馨和洪述祖之间关系密切,洪述祖是内务部的人。因此袁总统不免怀疑是赵总理所为,而赵总理因为洪述祖经常前往袁府,也不免怀疑是袁总统授意。这一下,把“刺宋案”,引向了袁世凯和赵秉钧,尽管后面王治馨称,“只是在前不久的日子,袁总统和赵总理当面商议此事,方知彼此坦然无疑。”

王治馨的这番话,引发了议员和媒体记者的联想,于是,各报纷纷提出对幕后者质疑。

随后王治馨的发言,却进一步将一直试图置身于事外的袁世凯,拉进了宋教仁被刺案的漩涡。 王治馨言称,宋教仁在被刺杀之前,洪述祖在一次说及总统行政多受掣肘,皆因国民党人的政见不同。王治馨说洪述祖曾建议袁世凯总统“何不收拾一二人,以儆效尤? ”袁总统答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这样的办法实属不合”。现在宋教仁果然被刺杀,“难保不是洪述祖,借此来迎合总统之谋”。

袁世凯为此勃然大怒,称:“如此措词,无中生有,王治馨可恶之极! 赵总理何以任其乱说 ,王治馨的不实言论登报后,也不声明更正? ”王治馨好像是在为他辩解,但又把袁世凯和洪述祖说到一起,牵扯到宋案之中。

随即,王治馨又声称宋之死,赵秉钩不应该负责,应另有其人。王治馨的此番言论见报端后,完全将袁世凯给出卖了。

在宋教仁遇刺后, 赵秉钩也极力表明自己与宋教仁关系匪浅,不可能指使人暗杀他。赵秉钩在《新纪元报》上发表一段谈话,其中提到 “我和钝初 (宋教仁 )一任内务,一任农林,以同僚而为至友, 他住西直离城十里, 有时天晚来不及出城,他总住到我家中,我们感情甚洽,无话不谈。他离北京南下时,欠了五千余元的债,都是我替他偿还的” 。

赵秉钧为了表示自己置身事外。还向袁世凯提交辞呈,这种不断置身事外的做法让袁世凯十 分不满。加上王治馨在国会发表的言论中信誓旦旦地说赵秉钧不可能是幕后主使,而是另有其人。如果赵秉钧不是幕后黑手,那么显然舆论会将这个 “黑手 ”放在袁世凯的身上。袁世凯认为王治馨在国会的一番言论是经由赵秉钧的授意而为。

为了摆脱与刺宋案的干系,袁世凯派亲信,军政执法处的郝占一和王双喜,将应桂馨用电刀杀死。当赵秉钧获知应桂馨死讯时,在长途电话中向袁世凯抱怨:“应桂馨如此下场,以后谁还敢替总统办事呢!”

袁世凯听了更加厌憎,本来在袁世凯看来, 赵秉钧就应该出来为总统主动承担责任,却屡屡想明哲保身,现在又因为应桂馨之死而心生不满。 袁世凯已经对赵秉钧起了杀心。不久赵秉钧, 竟在天津督署内中毒而亡。外界普遍认为是袁世凯所为。

这样,当夏寿康呈上王治馨的贪渎报告,袁世凯求之不得。所以,借贪渎而杀王治馨。顺理成章。此举,既可报“刺宋案”之仇,又能彰显袁世凯澄清吏治,重拳反贪的决心,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注:部分图片来自于中国第二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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