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有提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句话意思是同一家族同姓的男女结婚,后代的繁衍不会长久。而《唐律疏议》也规定:同宗同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同姓结婚,双方都将被判处两年的劳役。既然已有这样的明确规定,为什么古代仍然会发生表哥娶表妹的事情呢?这与古代人对亲缘关系的认知有关系。在当时的父系社会中,表字指的是那些远亲的兄弟姐妹,他们并不被视为直系亲属,只有称呼为堂的才算是同族同宗。因此,历史上常常发生表哥娶表妹的事情。用现代眼光来看,母系亲属和父系亲属之间存在血缘关系,结婚后后代可能会出现遗传性畸形。然而,古代近亲结婚为什么很少见畸形儿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古代近亲结婚的现象为何普遍。
在古代,表兄妹之间的近亲结婚是一种普遍现象,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曾发生过类似的婚姻。近亲结婚,除了加强亲戚关系外,也有巩固家族地位的目的。在许多世家大族中,家族成员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稳固在家族中的地位,一些人会将自己的亲戚嫁给家族内的儿子或亲近的晚辈。尽管这种做法有些错误,但它能增强家族的内部团结、稳定亲戚之间的关系,还能防止母家的女儿嫁到外家后受欺负。这种做法被认为是一种多重利益的权衡。当然,平民百姓的表哥娶表妹,或许更是因为真心相爱,或者是长辈做主的结果。 不仅平民和世家大族会有表哥娶表妹的例子,古代的皇室也会发生类似的婚姻,但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主要是为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人脉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当然,除了政治地位的需要,皇室家族内部联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皇室血统被视为高贵的象征,统治者认为皇家的血统不能被外来血统玷污,因此平民百姓几乎不可能进入皇家。皇帝和皇后往往会选择同家族内部的成员结婚,以维护血统的纯洁性。可以说,这也是古人所提到的门当户对原则。在那些权势深厚的世家大族中,内部的联姻往往是为了维系家族之间的利益,而这种利益联姻最终形成了许多近亲结婚的典型案例。 历史上有很多关于近亲结婚的例子,比如王献之与郗道茂、汉武帝刘彻与陈阿娇、汉惠帝刘盈与张嫣等。王献之是书法大家王羲之的儿子,他的妻子郗道茂是舅舅家的女儿,正是表亲关系。王献之的母亲和郗道茂的父亲是亲兄妹,因此两家一直保持良好关系。王献之小时候常去舅舅家玩,渐渐地喜欢上了郗道茂。两家人决定让二人结为夫妻。虽然王献之和郗道茂的婚姻维持的时间不长,但他们的婚姻还是表亲结婚的典型例子。 此外,汉武帝刘彻与陈阿娇的婚姻也属于表亲结婚。刘彻是汉景帝的儿子,陈阿娇是馆陶长公主的女儿,而馆陶长公主与汉景帝是兄妹,因此他们也是姑舅表亲关系。馆陶长公主本计划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太子刘荣,但最终未能如愿,转而将女儿嫁给了刘彻。刘彻答应娶陈阿娇时说:若得阿娇,当以金屋购置。这段婚姻不仅是近亲结婚,也是通过宫廷斗争与权力博弈达成的结果。 另一个例子是汉惠帝刘盈与张嫣的婚姻,这段婚姻甚至比前两者更为离奇。刘盈的母亲吕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决定让儿子刘盈娶自己的外孙女张嫣为妻。尽管张嫣年仅十一岁,吕后还是极力推动这桩婚姻,最终让刘盈娶了张嫣。这段婚姻中,吕后的做法是为了保证皇室血统的纯洁,但为了让张嫣尽早怀孕,吕后甚至设计了假怀孕的骗局。 现代人通过科学可以解释近亲结婚为什么会出现畸形儿,因为近亲结婚往往会导致基因的重复,从而产生变异。然而,古代近亲结婚并没有出现大量畸形儿,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缺乏记载。普通百姓或世家大族即使生下畸形儿,也很少会公开,甚至有可能被秘密隐瞒,不会成为历史记载的一部分。第二,夭折。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差,很多婴儿夭折,畸形儿往往在出生后很短时间内就夭折,未能长大到成年。第三,血缘较远。尽管表亲结婚,但由于古代家庭结构复杂,血缘关系并不像现在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紧密,可能有些表亲之间并没有太深的血缘关系,从而降低了畸形儿的发生概率。以现代眼光来看,近亲结婚无论是表亲还是堂亲,若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都属于近亲结婚。而古代表亲结婚未见畸形儿,并不是因为没有,而是由于缺乏详细记载。明清时期,近亲结婚越来越普遍,畸形儿的发生率也开始增加,最终引起了统治者的关注,开始出台相关法律进行禁止。然而,这一现象并未完全消失。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禁止了表兄妹结婚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