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六年(1811年),两广总督百龄因其在任期间政绩斐然,不仅勤勉政务,更以爱民如子著称,深得嘉庆帝赏识。为表彰其功绩,嘉庆帝特意下旨将其调任京师,担任满刑部尚书一职。这一调动实则是嘉庆帝有意栽培百龄,为其日后晋升协办大学士乃至大学士铺路。从官制上看,虽然总督与尚书同为从一品大员,但尚书的实际权力与地位略高于总督,因此这次调动实属升迁。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百龄接到圣旨后非但没有欣喜之情,反而显得极为抵触。抵京后,他立即向嘉庆帝呈递辞呈,以染病在身,难堪重任为由,请求辞官归养。
那么,为何百龄宁愿放弃这个晋升机会,也要托病辞官呢?这就要从清代刑部的特殊地位说起了。自战国时期儒法分道扬镳以来,在传统士大夫的认知中,法家思想常被视为严刑峻法的代名词,与儒家倡导的仁政理念格格不入。这种观念导致读书人对担任刑官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具体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士大夫阶层素以仁人君子自诩,视刑名之事为刻薄之举。在清代六部排序中,刑部位列第五,仅高于工部。但就实际职能而言,刑部务之繁重、责任之重大,本应仅次于吏部、户部,甚至高于礼部。其所以排名靠后,正是士大夫群体刻意贬低的结果。这种偏见导致清代屡现官员拒赴刑部任职的案例。如乾隆朝进士李坚被分派至刑部后,公然向同僚抱怨不乐为法吏,最终千方百计调离该部。嘉庆九年,捐纳出身的方璞被分至刑部湖广司,其父闻讯大惊,称刑部乃西曹用刑之地,出入生死,立即斥巨资为其运作调职,数年后方璞转任户部,方家始得安心。百龄此次调任本为入阁前奏,刑部任职仅是过渡,但他仍坚决推辞。嘉庆帝体察其意,改任其为左都御史。此外,时任汉刑部尚书金光悌以严酷著称,百龄为保全清誉,亦不愿与之共事。 其次,刑部职务的专业性令多数官员望而生畏。科举出身的官员或地方行政官多未研习律例,面对专业刑名往往束手无策。乾隆朝进士王又曾被分至刑部后,因不谙律法而惶恐不安,最终称病辞官。这种因专业隔阂产生的畏难心理在官员中相当普遍。 再者,士大夫阶层普遍认为刑部浊气过重。由于工作需要,刑部官员常需与书吏、差役乃至囚犯打交道,在清流眼中沦为风尘俗吏。每逢秋审时节,官员更需日日提审各省死囚,面对三教九流的犯人,这对讲究清贵的读书人而言无异于精神折磨。 最后,佛教因果观念的影响不容忽视。不杀生的戒律与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使士大夫将刑官视为损阴德之职。道光、咸丰年间的刑部司官张云藻因无子嗣,即归咎于任内杀人太多;前文提及的金光悌晚年独子病危时,时人皆谓其戾气太重,致使其在僧人前长跪祈福,沦为笑谈。 这种矛盾心态折射出古代士大夫群体的双重标准:一方面高呼刑名乃治国之本,另一方面却对刑职避之不及。这种矫情背后,实则是士人阶层对自身道德优越感的维护,以及内心深处对权力与名誉的功利算计。透过这些历史细节,我们得以窥见传统官僚体系中那些被华丽辞藻掩盖的现实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