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军将\"与\"军大将\"的真实处境
乍听\"军将\"、\"军大将\"这两个称谓,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威风凛凛的将军形象。这些充满阳刚之气的名号,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这是北宋时期的高级武职。然而历史真相往往出人意料,这两个看似显赫的头衔,实际上代表的却是地位卑微、处境艰难的低级军吏。
要探究这两个职务的真实情况,我们可以从北宋著名学者邵伯温记载的一则轶事说起。宋仁宗晚年,时任知制诰的王安石遇到一件令人唏嘘的事。他的夫人吴氏为他买回一名侍妾,当王安石询问这位女子的身世时,她原本是一位军大将的妻子。因其丈夫在押运漕粮时遭遇船只沉没,倾家荡产仍不足以赔偿损失,最终只能将她变卖抵债。王安石听闻此事,立即将这名女子送回家中,连赎金都未索回。这个故事不仅展现了王安石的仁厚品格,更揭示了军大将这个群体的悲惨境遇。
类似的事例在南宋罗大经的《鹤林玉露》中也有记载。北宋名臣冯京的父亲曾买下一位漕运押运官的女儿为妾,后来同样将其送还。这些记载都表明,宋代的军将和军大将虽然名头响亮,实则只是没有品级的低级武官,其前身可以追溯到隋唐五代时期的牙将。
牙将,又称衙将,是藩镇割据时期节度使的私人武装将领。五代时期,这些牙将开始被称为\"军将\",其中资历较深者则冠以\"军大将\"之名。北宋建立后,通过\"杯酒释兵权\"削弱了地方武将势力,这些曾经的牙将要么被编入禁军担任低级军官,要么保留原有名号却沦为地方军政机构的底层吏员,主要负责漕运等杂务。
北宋初年,漕运工作由服衙前役的乡民承担,但因管理困难,宋太宗时期开始启用军将、军大将负责押运。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太宗下诏明确规定由牙将专职押运漕粮,不再征用民力。此后,江淮、两浙等主要漕运地区都委派军将、大将负责运输事务。这些军将虽然保留着武职名号,但实际已转为隶属于三司的专业押运人员。
军将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从衙前役人中选拔,服役期满且无重大过失者可补为三司军将;二是宋徽宗时期因人手不足,直接招募当地士人担任,但需以家产作保。地方上的小规模运输任务仍由衙前役人承担,这些人有时也被称作\"里正军将\"或\"税户军将\"。
从现存史料来看,军将和军大将的社会地位相当低下。他们既非真正的将领,更与\"大将\"毫不相干,其工作性质类似于近代企业的监工或工头。这些人唯一的晋升希望就是熬够资历,此外仅有微薄俸禄和随船贩运私货的有限权利。然而,他们却要承担巨大的责任风险——一旦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失,轻则影响升迁,重则面临刑事处罚,倾家荡产、卖妻鬻子的悲剧时有发生。
通过梳理这些历史细节,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北宋时期的\"军将\"和\"军大将\"虽然顶着威武的名号,实际上却是身处官僚体系最底层的苦差。他们的遭遇不仅反映了宋代重文轻武政策下武职人员的真实处境,也展现了古代漕运体系中底层劳动者的艰辛命运。这些历史细节为我们理解宋代社会结构提供了独特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