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非遗人物】第3期
潘鸿都,男,壮族,大学学历,1969年7月16 日出生,崇左市天等县人。2021年12月,获评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潘鸿都从小记事起,就耳染目睹壮族霜降节的热闹活动场面,他工作阅历丰富,在学校当过教师,在公司部门任过副经理及总经理。之前,虽然自己在外工作,但每逢霜降节,他都回到家乡向都镇组织参加霜降节活动。2013年,当他得知壮族霜降节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后,便毅然结束在外漂泊的日子,回到家乡向都镇创业开公司,支持家乡建设,从此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霜降节的保护传承工作中。自2013年以来,在上一任传承人黄高明的带领下,每年的霜降节活动中,潘鸿都亲力亲为,虚心学习霜降节活动流程,现在潘鸿都不仅承担组织、发动工作,还亲自主持相关的祭祀活动,得到父老乡亲的一片好评,对壮族霜降节活动的开展和传承起到了很好的推广和促进作用。
潘鸿都(中)在主持壮族霜降节活动
编 辑:岑剑玲
校 对:张盈盈
一 审:黄振睿
二 审:黄华乐
三 审:黄骙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