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1808年),年仅27岁的李毓昌,来自山东即墨,荣登朝廷戊辰科进士榜。然而,尽管他名列前茅,却未能被选中进入翰林院,未能实现梦想中的深造之路。相反,李毓昌被吏部外派,成为江苏省的候补知县。怀着期望,他前往南京报到,谁知这一天却成了他短暂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清朝的官场,按惯例,进士如果未能入翰林院继续深造,就会被外放为候补知县,首先是到省巡抚衙门报到,接着等待其他县的职位空缺,成为正式知县。这些候补知县通常会参与政务,视为一种见习,若有灾情或特殊事件,巡抚衙门便会指派他们出外巡视,以便积累经验。
李毓昌也按部就班地到达江苏南京,成为候补知县,在政务学习的同时,时刻怀揣着为民请命的理想。他勤勉刻苦地学习,期望成为一位能够为百姓谋福祉的好知县。然而,命运偏偏不遂人愿。那年下半年,江苏发生了大规模的水灾,而这场灾难,直接改变了李毓昌的命运。
这一年的水灾席卷江苏,尤其淮安府遭遇了极其严重的水患。灾情的严重性令清朝的仁宗嘉庆皇帝亲自过问,并下令户部拨款二十万两白银,用于赈灾。同时,嘉庆皇帝还发布恩旨,免除淮安府的所有赋税,显现出他对民众疾苦的关心。户部拨款迅速到位,可问题却出在地方官员上。
在康乾盛世的辉煌后,清朝的官场逐渐腐化,虽然嘉庆继位后惩治了大贪官和珅,但官场的腐败根基早已埋下。官员们逐渐恢复了旧日的贪婪,而如王伸汉这样腐化的地方官员便开始利用这笔赈灾款进行贪污。
王伸汉所辖的山阳县,正是淮安府驻地,灾情最为严重,因此获得的赈灾款也是最多的,足足九万两白银。然而,这位知县却动起了歪心思。他通过谎报灾民人数、暗中派人冒领等手段,将赈灾款中的两万五千两据为己有。为确保不被上级知府王毂察觉,王伸汉还送上了千两白银的“谢礼”,并与王毂共谋应对朝廷派来的巡视员。
当时,灾后巡视是由省巡抚衙门选派专员来执行,这些专员名义上是代替朝廷巡视,实际上也是由巡抚指派的省内官员。此项任务最终落到了两江总督铁保手上,但铁保本人对政务不甚关心,便将任务交给了江苏巡抚汪日章。汪日章随便选了十位见习的候补知县,其中包括李毓昌,派他们作为朝廷特派巡视员前往淮安府。
这些巡视员到达灾区后,王伸汉心知肚明,他们是来检查赈灾款使用情况的。因此,他提前准备了一万两银子,分给巡视员们每人一千两,意图通过贿赂让他们对自己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而其他九名巡视员大多受贿,唯有李毓昌始终坚持原则,拒绝了贿赂,展现出了与其他官员截然不同的清廉。
李毓昌决心深入灾区,实地调查受灾情况,每天都亲自到村庄登记灾民信息,并核查赈灾款的发放情况。他不畏艰辛,认真细致,得到了灾民们的高度评价,纷纷称他为“李青天”。在他的调查中,李毓昌很快揭露了王伸汉贪污赈灾款的事实。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李毓昌依然保持冷静,反复核实,确保自己没有冤枉无辜。
在最终确认了证据之后,李毓昌将此事报告给了上级知府王毂,期望得到支持,共同向更高层级的官员如总督铁保和巡抚汪日章上报。然而,王毓显然已经被王伸汉收买,当即将报告转交给了王伸汉,并且以警告的口吻告知王伸汉要尽快处理此事,以免影响自身仕途。
面对王伸汉的威胁和警告,李毓昌依然坚持原则,并直接拒绝了王伸汉的劝说,愤怒地回应:“为官之道贵在清廉,攫取饥民之口食非民之父母之所为。对克扣赈银之事任公自为之,在下实不敢自污以欺天也。”这番话气吞山河,展现了李毓昌坚定的为民立场。然而,这也为他带来了致命的灾难。
王伸汉深知李毓昌的清廉和刚正,害怕他会将自己的罪行公之于众,于是决定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贿赂李毓昌的随从,王伸汉策划了毒杀李毓昌的阴谋。李毓昌在喝茶时中毒,但由于毒量不够致命,导致腹痛不止。慌乱中的随从们随后按王伸汉的指示将李毓昌活活勒死,并伪装成自缢案件。
李毓昌的死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地方官员们竭力掩盖事实,但李毓昌家中的亲属通过细心发现尸体上的异常痕迹,最终揭露了真相。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随即向都察院上诉,揭露了这起贪官害命的大案。
嘉庆皇帝得知真相后震怒,立刻派遣巡抚吉纶和按察使朱锡爵重新调查此案。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尸检,确认李毓昌确实是中毒后被勒死,而非自缢。王伸汉的罪行终于暴露,嘉庆皇帝亲自处理了此案,对所有涉及的官员一律严惩,尤其是王伸汉和他的家人,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在清朝官场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成为了四大冤案之一。尽管嘉庆皇帝通过此案整肃了官场风气,但李毓昌的死让人痛心。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短暂的清明。此后,官场风气有所好转,但随着嘉庆的去世,腐败现象又重新蔓延。李毓昌的悲剧,成为了一个永远无法忘记的警示。